工布江达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进展情况
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
2019-03-12
来源: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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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察整改总体情况
工布江达县先后召开18次相关会议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明确责任单位,梳理我县涉及的环境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再次补充梳理我县涉及的环境问题,制定工作方案”等47次重要批示指示,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县委书记甘丹平措、政府县长石运本、政府副县长杨玉东、政府副县长郑俊凡等领导先后25次深入现场检查调研,协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根据“一月一次实地督查,一月一次跟踪问效”要求,县整改办、两办督查室、县环保局共开展59次实地督查,截至目前,两办督查室下发9次督查专报;出台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制度方案等12份。工布江达县已销号办结21项整改任务。
二、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截至2月25日,工布江达县共认领整改任务26项,实际完成21项,其中,由我县主责整改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学习(问题一)、各地市和自治区相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方面不够到位(问题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机制没有全面建立(问题三)、全区“未批先建”行为未得到有效遏制(问题七)、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问题十一)、自治区商务厅未按期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任务(问题十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牧厅等职能部门推进《西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不力,责任未落实(问题十三)、:自然保护区监管不到位,功能区划不合理,确有调整必要(问题十四)、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水平不高(问题十五)、自治区、拉萨市国土资源部门履行环保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十八)、自治区国土部门推进矿权整合、“三率”达标、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不力(问题十九)、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农村公路项目环境问题突出(问题二十二)、部分水电建设项目未严格落实环评要求(问题二十七)、自治区“十三五”旅游规划未充分衔接自然保护区规划(问题二十八)、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不规范(问题三十六)、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工作亟待规范(问题三十七)、自治区多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四十一)、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四十二)、自治区多数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管理水平低,运行不规范(问题四十四)、全区环境监管能力普遍薄弱,难以适应当前环境保护工作要求(问题四十五 )等21项整改任务已核查确认整改完成,并将整改工作的“整改任务、目标、措施、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工作及成效”等情况在工布江达县政府网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整改工作中我县实施建设项目1个(景区木巴集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投入资金约2347.45万元;启动专项行动7个(“未批先建”、施工扬尘、“绿盾2018”、旅游环境保护大检查、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规范化运行专项整治行动、汽修行业废油规范处理专项整治行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查处环境违法问题7个,处罚金额合计109.574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