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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布江达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试行)

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

2019-01-19

来源:工布江达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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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加强我县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缩小城乡师资差距,确保乡村孩子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实施办法的通知》(藏政办发〔2015〕103号)和《林芝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细则》,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以稳定队伍和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不断优化和改善教师资源配置,建立健全“越在偏远、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着力解决当前我县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吸引力不强、待遇水平低、队伍不稳定的问题,努力建设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教师队伍,为全面实现教育均衡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夯实基层组织基础。以“三增强、五护航”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规范乡村学校党组织设置,配备专(兼)职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合力。优先发展甘于奉献乡村教育的优秀教师党员,注重发展中青年教师党员,从思想上、政治上关心乡村教师生活与成长。在优秀乡村教师中推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保障乡村教师参政议政权利,提高乡村教师政治地位。
(二)加强乡村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好教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标准,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教师头脑,引导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乡村教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学校根据教师岗位特点,每年与全体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把每年9月确定为全县师德师风建设月,每年春季开学第一周确定为师德师风培训周,推动师德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强化乡村教师培训。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要求,对教师培训经费实行全额保障,纳入本校财政年度预算。统筹整合五级(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县(区)级、校级)培训,灵活运用置换脱产、送教下乡、短期集中、校本研修、网络研修与远程学习等方式,分类分层实施乡村教师全员提升工程。对乡村教师、校长开展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轮训。县教育局将乡村教师纳入培训重点予以保障,统筹规划和支持全员培训。各学校积极落实在校本研修中的主体责任,每周至少开展1次校本研修活动,实现校本研修常态化。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完成每人不少于50学时的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全员培训。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不断提高学历层次,提升乡村教师学科教学能力。
(四)优化乡村教师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大教师交流轮岗力度,促进优质教师资源特别是音体美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在学校之间、县乡之间合理流动。采取定期交流等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重点推动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每年交流轮岗教师比例不低于县域内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交流轮岗总数的20%,每次轮岗年限不少于2年。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小学或初中任职达6年必须交流,每次交流轮岗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年,同一学校班子成员每次交流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班子成员的30%。严格执行在职教师公开招考制度,新分配教师在乡村学校任教达到规定年限后方可申请调入县城学校。实施薄弱学校精准帮扶计划,县中学、县小学每年对口帮扶一定数量的乡村学校,有效提升乡村学校管理水平。
(五)落实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激励机制。在自治区、林芝市有关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比例和条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向乡村教师倾斜,激发乡村教师工作热情,确保乡村教师队伍稳定。教师在参加高、中、初级职称评聘时,只要达到自治区、林芝市的职称评审条件和其他基本要求,优先保证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名额。
(六)提高乡村教师津贴补贴标准。在保证自治区和林芝市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严格落实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补助标准,调动全县广大乡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即:按照藏党办发〔2014〕17号文件规定的“在2016年人均补助标准达到二类区500元、三类区1000元、四类区1500元”和林芝市“巴宜区、米林县、工布江达县乡村教师每年定额增加100元/人”的基础上,根据我县乡镇实际,按以下标准提高乡村教师津贴补贴:
1.在娘蒲乡、加兴乡学校工作三年以下(含三年)的教师每人每月补贴500元;连续工作四年以上(含四年)八年以下(含八年)每人每月补贴800元;连续工作九年以上(含九年)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以上补贴每年发放10个月。
2.支教轮岗教师在支教轮岗期间享受本补贴,按照岗位和出勤情况按月足额兑现补贴,发放对象离开岗位后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七)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积极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全面完成乡村学校三通工程(通水、通电、通网络)。优先解决乡村学校教职工住房困难,将乡村教师周转房纳入全县住房保障体系统筹解决。结合乡村学校“教工之家”建设实际,按照200元/人/月标准,每年发放10个月的乡村学校“教工之家”运行补助,解决乡村教师吃饭问题。积极改善乡村学校教师办公条件,保障乡村学校校园网络和交互式教学终端有效运行,为乡村学校教师每人配备一台办公电脑。
(八)建立乡村教师奖励机制。开展好“西藏人民教育家”评选和自治区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骨干教师评选,做好在乡村学校连续从教20年、10年以上教师的上报,做好乡村教师终身成就奖的申报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领导干部分片包干、定点联系乡村学校制度。县教育局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指导和管理;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主动履职,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供强力支持。
(二)强化经费保障。工布江达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所需资金由县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中支出,县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保障经费投入。要把资金和投入用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领域,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要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经费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联合新闻媒体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乡村教师扎根基层、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深入宣传交流在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四)强化督导检查。县政府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政府工作重点督查内容,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实行问责制,对责任落实不力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本办法从2017年-2018学年起试行一年,最终解释权在县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