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1-03-08   浏览次数:   【字体:

工布江达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职能



一、研究拟订全县文化、旅游、文物工作政策措施,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市场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文物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相关产业、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三、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协助推进林芝国乐生态旅游区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


四、指导、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活动、文艺事业,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艺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繁荣发展


五、指导、推进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六、统筹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公益活动、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统筹全县旅游产业发展的国家和地方财政投资,推动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


七、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大型文化对外交流活动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管理和指导文物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文物出入境的审核和鉴定工作


八、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全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工作,负责全县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组织实施重大考古发掘项目


九、协调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修缮和保护设施建设工作。履行文物执法督察职责,指导全县旅游市场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文物违法的重大案件,术创作生产,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组织查处和督办县域内旅游市场重大案件,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十、指导全县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承担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负责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和社会参与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和博物馆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文物研究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审核认定工作。承担协调博物馆间交流与协作工作。规范民间收藏,引导文物市场健康发展。指导和推动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工作,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十二、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