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0-12-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教育工作和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研究拟订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监督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承担(负责)系统内部财务审计的责任。

(三)制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办法;承担教育事业费、教育基建投资的预算安排和管理工作,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指导和协调全县中小学布局设置、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学生学籍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四)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牧区、艰苦乡镇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组织对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特别是实施素质教育、普及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六)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并监督检查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七)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法制教育工作,协调并指导县内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稳定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工作和行风建设。

(八)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承担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聘及培训工作;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按有关规定在核定编制范围内承担县内师资调配及教师引进工作。

(九)承担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内地西藏班招生考试工作。

(十)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承担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十一)研究拟订全县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和监督体育规划、计划的实施;制定体育经费筹措和管理办法;承担体育事业费、体育基建投资的预算安排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

(十二)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三)实施国家和自治区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检测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组织、协调县内体育训练和竞赛工作,参照执行地区性的体育竞赛制度,审查上报各级体育社团的资格;负责业余体育训练工作,培养选拔体育专业人才。

(十五)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制定体育市场、体育场所、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管理规范;负责体育彩票市场管理;开发体育产业市场。

(十六)指导开展教育、体育交流与合作,负责体育宣传工作。

(十七)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落实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

(十八)负责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十九)负责组织各学校和教育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各学校加强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组织、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以任何形式或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其他危险性劳动的行为,组织、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存储、经营场所的行为。

(二十)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监督指导高危险体育行业运动项目、规模较大的重要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