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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工布江达县2022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最新)

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

2022-05-11

来源:工布江局达县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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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布江达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

为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1〕19号)、《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藏财农〔2021〕44号)和《关于对2021年脱贫统筹整合资金(第二批)实施方案和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审核意见》(藏乡振发〔2021〕72号)的通知结合工布江达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总体要求,以全面实施“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为主题的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和党建样板村打造为主攻方向,积极动员各方力量,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加快推进我县乡村振兴工作进程。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坚决把脱贫攻坚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支出,兼顾农业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三)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巩固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脱贫村,着力增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村可持续发展水平。

(四)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推动工作。

三、目标任务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9084.26万元,统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农牧民群众享有更高质量的吃、穿、住、行、学、医、养保障,享有更加和谐的安居乐业环境,享有更加均衡的基础设施条件和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享有更高的幸福指数。

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范围

本方案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范围指中央、自治区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有: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补助资金;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涉农资金整合方式及整合资金来源

(一)资金整合方式

统筹资金集中投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其中主体投向9个乡(镇)脱贫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并按调整后的项目资金用途确定新的管理部门。基础设施的统筹整合资金用于改善村集体发展建设与维护,产业发展的统筹整合资金用于支持脱贫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发展产业。各类资金整合后按照本方案由各整合部门组织项目实施。

(二)资金整合来源

2022年工布江达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共计19084.26万元,中央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386.4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100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56.87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73.04万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356.49万元自治区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1.76万元,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57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54.76万元、以工代赈资金590万元工布江达县本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96.1万元。

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方向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本着“科学规划,精准扶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的原则。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线,按照“四不摘”要求,通过实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项目,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规划设计思路,使用方案建设内容主要分为: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整村推进类等七大部13个项目。计划用于生产发展(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资金6380.50万元,占总投资的33%;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资金2060万元,占总投资的11%;整村推进类项建设资金9097.84万元,占总投资的48%;生态保护和建设类资金529.53万元,占总投资的2.8%;培训类资金50万元,占总投资的0.3%;扶贫贷款贴息类资金376.39万元,占总投资的1.9%;其他类(以工代赈)项目资金590万元,占总投资的3%。

(一)生产发展(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

用于生产发展(含产业项目)类资金6830万元,涉及4个项目。

1、项目名称:工布江达县巴河镇牦牛经济杂交扩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巴河镇叮当村项目内容:新建牛舍门卫室设备用房管理用房饲料加工调制车间等,给排水,电力,污粪处理设施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项目主管部门:乡村振兴局项目负责人:肖健计划开工年月:2022年4月计划完工年月:2022年12月项目总投资:2250.5万元,实际投资以县发改委概算批复为准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634.64万元(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56.87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369.26万元;县级财政衔接资金696.1万元。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40万元。预计带动收益:77户。预计收益人口:241人其中巩固已脱贫户数7户18人。

2、项目名称:工布江达县藏猪养殖扩繁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工布江达镇阿沛村(旦村)项目内容:新建种公猪舍,原种母猪配怀分娩一体舍,仔猪保育舍,育肥舍等附属配套设施设备。项目主管部门:乡村振兴局项目负责人:肖健计划开工年月:2022年4月计划完工年月:2022年12月项目总投资:2900万元,实际投资以县发改委概算批复为准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400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500万元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1.38万元。预计带动收益:90户329人。

3、项目名称:巴河镇叮当村果林提升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巴河镇叮当村项目内容:安装水肥一体化系统,果园立架栽培系统,田间高强度防腐储水罐等附属设施设备项目主管部门:乡村振兴局项目负责人:肖健计划开工年月:2022年5月计划完工年月:2022年10月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实际投资以县发改委概算批复为准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900万元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1.42万元。预计带动收益:77户。预计收益人口:241其中巩固已脱贫户数7户18人。

4、项目名称:工布江达藏猪地标产品精细加工基地。建设地点:巴河镇朗色村项目内容:加工厂房改造、配套设施工程加工设备购置工布江达藏猪直销店建设项目主管部门:乡村振兴局项目负责人:肖健计划开工年月:2022年4月计划完工年月:2022年6月项目总投资:330万元,实际投资以县发改委概算批复为准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30万元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1.2万元。预计带动收益:116户。预计收益人口:145人其中巩固已脱贫户数17户36人。

(二)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

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资金2060万元,涉及1个项目。

1、项目名称:工布江达县金达镇朗色村整村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地点:金达镇朗色村项目内容:人居环境整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水、电、路、网等农牧业生产配套,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项目主管部门:乡村振兴局项目负责人:肖健计划开工年月:2022年4月计划完工年月:2022年12月项目总投资:2060万元,实际投资以县发改委概算批复为准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230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830万元。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20万元。预计带动收益:72户。预计收益人口:420人其中巩固已脱贫户数15户82人。

(三)整村推进类

整村推进类建设资金8648.34万元,涉及3个项目。

1、项目名称:工布江达县巴河镇叮当村整村推进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巴河镇叮当村项目内容:人居环境整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水、电、路、网等农牧业生产配套,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项目主管部门:乡村振兴局项目负责人:肖健计划开工年月:2022年4月计划完工年月:2022年12月项目总投资:2250万元,实际投资以县发改委概算批复为准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487.5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762.5万元。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20万元。预计带动收益:77户。预计收益人口:241人其中巩固已脱贫户数7户18人。

2、项目名称:工布江达县仲莎乡仲莎村整村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仲莎乡仲莎村项目内容:人居环境整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水、电、路、网等农牧业生产配套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项目主管部门:乡村振兴局项目负责人:肖健计划开工年月2022年4月计划完工年月:2022年12月项目总投资:3060万元,实际投资以县发改委概算批复为准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060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000万元(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54.76万元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20万元。预计带动收益:116户。预计收益人口:415人其中巩固已脱贫户数1736人。

3、项目名称:工布江达县朱拉乡扎热村整村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地点:朱拉乡扎热村;项目内容:人居环境整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水、电、路、网等农牧业生产配套,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项目主管部门:乡村振兴局;项目负责人:肖健;计划开工年月2022年4月、计划完工年月:2022年12月;项目总投资:3787.84万元,实际投资以县发改委概算批复为准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438.34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900万元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20万元。预计带动收益:285户。预计收益人口:659人其中巩固已脱贫户数27户79人。

(四)生态保护和建设类

落实生态岗位人员补助资金529.53万元,建设地点:81个行政村项目内容:计划落实生态岗位2440人,每人一年补助3500元。项目主管部门:乡村振兴局。项目负责人:陈相文。计划资金兑现时间:2022年6月和12月。项目总投资:529.53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529.53万元。

(五)培训类

培训类项目资金50万元,涉及1个项目。项目名称:工布江达县农牧民实用技能培训项目。项目主管部门:乡村振兴局项目负责人:肖健计划开工年月:2022年4月计划完工年月:2022年12月项目总投资:50万元,实际投资以县财政局预算审核意见为准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50万元。

(六)扶贫贷款贴息类

扶贫贷款贴息类资376.39万元,涉及1个项目。项目名称:工布江达县扶贫贷款贴息类资金。项目主管部门:乡村振兴局项目负责人:肖健计划开工年月:2022年4月计划完工年月:2022年12月项目总投资:376.39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76.39万元。

()其他类(以工代赈)

其他类(以工代赈)项目建设资金590万元,涉及2个项目。

1、项目名称:工布江达县错高乡麦措姆村整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错高乡麦措姆村项目内容:新建道路硬化工程、管涵工程、排水引水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发改委项目负责人:陶启文计划开工年月:2022年4月计划完工年月:2022年12月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实际投资以县发改委概算批复为准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400万元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97万元。预计带动收益:23户。预计收益人口:63人其中巩固已脱贫户数6户12人。

2、项目名称:工布江达县仲莎乡林则村结岗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建设地点:仲莎乡林则村结岗自然村项目内容:新建道路硬化工程、总体给排水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发改委项目负责人:陶启文计划开工年月2022年4月计划完工年月:2022年12月项目总投资:190万元,实际投资以县发改委概算批复为准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衔接资190万元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45万元。预计带动收益:18户。预计收益人口:43人其中巩固已脱贫户数413人。

七、整合资金拨付程序

(一)本方案自下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相关部门要对应本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和对应的项目建设任务,将具体项目包括项目点概况、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建设任务、进度计划、责任部门等报送上级相关单位审批或备案,由财政部门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拨付。

(二)在收到工布江达县政府正式批复后,工布江达县财政局将在30个工作日内按项目进度拨付并及时上报市财政局。

(三)对闲置资金、工作滞后、项目进度执行缓慢的单位,工布江达县财政局将适时会同乡村振兴局收回资金,并由乡村振兴局重新安排。

八、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监督管理

(一)机构保障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办公室设在乡村振兴局,成员单位为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等。

(二)信息公开

县涉农主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谁主管谁公示原则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项目检查与审计

县纪检委、发改委、财政局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提交县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出具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四)资产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会同施工单位及时与工程设施受益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将《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报县整合办备案。

九、绩效考评

统筹整合资金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巩固情况;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计划执行情况总结材料、资金拨付及相关材料以及各单位职责落实、违法违纪情况。

十、责任追究

严格遵守《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的通知》(藏脱指〔2019〕19号)规定,统筹整合资金不得用于县城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发放津补贴,不得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项目主管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认真做好整合资金台账,对用途发生调整的资金,按照程序及时调整指标,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对虚报数据、恶意套取扶贫资金,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或挤占、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及随意调整脱贫攻坚整合资金的,一经查实,应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安排实施、资金监管过程中出现问题、绩效考评不合格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追究申报、审批、实施、监管主体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工布江达县202·2年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情况表

  2.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工布江达县2022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

3.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工布江达县2022年脱贫县统筹整

合工作示范县统计表

4.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工布江达县2022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统计表

                                                      

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