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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布江达县创建自治区卫生城镇和村(居)工作群众投诉办理制度

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

2021-02-11

来源:网信工布江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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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做好我县创建自治区卫生城镇和村(居)工作,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创卫工作切实落实到群众中去,营造好我县创建自治区卫生城镇氛围。县创卫办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894-5413337,同时请各成员单位将监督举报电话通过媒体、宣传资料、宣传活动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对创卫工作的监督举报。制定群众投诉工作制度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12345市长电话等群众投诉渠道的转办单。

(二)创卫办接受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

二、工作流程

(一)接件。12345投诉渠道的转办单、群众来电和来信由创卫办进行登记处理。

(二)办理。将来电来信、市长电话分别归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统一处理。一般信件在3个工作日处理,特殊信件当天交职能部门上门处理。

(三)督办。由创卫办主任督查处理结果。

(四)存档。承办单位办理完毕,将投诉受理件有关资料归档保存,在原登记本上注明处理结果,以便查存。同时将结果上报投诉受理处。

三、责任追究

(一)对处理的职能部门进行考核,未及时处理进行通报批评。

(二)未按规定反馈投诉受理事项办理结果的,按照《工布江达县创建自治区卫生城镇和村(居)工作奖惩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年底考核扣分。

(三)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人责任。 

四、此工作制度由县创卫办制定,最终解释权归县创卫办。

工布江达县创卫工作举报(投诉)记录表

举报人姓名

举报(投诉)

时间

是否匿名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举报(投诉)方式

电话

来访

来信

移送

邮件

其他

记录人

记录时间

举报(投诉)内容

领导批示

处理结果与

反馈

结案意见